大头娃娃 - 2009-9-5 11:21:00
昨天收到孩子老师给的署名为海阳市教育体育局二00九年九月一日《致全市学生、幼儿家长的公开信》,全信三大主题内容,为了简单其间我只复制第一主题的内容:
一、安全教育:我们的共同责任
1、家长要教育学生、幼儿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引导学生幼儿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
2、家长应结合生活实践,采取灵活多样的安全教育方式,对学生、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3、对幼儿教育应达到如下要求:使幼儿初步树立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幼儿在意外情况下的应变能力,教会幼儿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技能,训练儿童掌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交通规则、求助方式、求救电话、常用药品等知识,教会幼儿正确使用常用工具,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4、对学生教育应达到如下要求: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熟悉在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具有一定的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在紧急状态下的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
5、不要让学生乘坐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和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的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学生因上晚自习等原因需在晚间回家的,路经行人稀少或无照明灯路段时,家长应安全接应或嘱咐学生结伴而行。
下面的两大内容是二、安全监护:我们共同的目标和三、责任分担:我们共同的要求,和第一内容不同但感觉和目的好像很明确,说是什么共同责任、目标、要求,但怎么看出去教教科书上的东西之外好像都是家长的责任和义务了,试问,我们教育者仅负责教教科书吗?我们的学校仅负责孩子进入校园之后的那点事吗?好像进入校园除了学习之外的东西也都规定了是家长该教育孩子的啊?吃惊啊!这是国家教委下发的东西吗?我们不说以上这些内容都是发达国家的在校学习内容,我们比不了发达国家,但这也忒有点说不过去了,国家给教育部门那么优厚的待遇就是让你们喜欢文字的脑袋制定这些家长该做的条规的吗?晕洒!出来事情一推百推全是我们家长的责任,那你们教育部门是干嘛的呢?仅负责教书本上那点可怜的东西吗?就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怕抓校车的超载问题就在阳光明媚的天气里以有暴风雨为理由放我们孩子的假,让教了全年学费的我们幼儿家长再请假在家看孩子吗?好像有理由的总是你们唉!拍拍你们那也热着的胸口吧尊敬的、伟大的教育者啊!!